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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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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公开招聘辅导员、专任和管理人员共101名(辅导员16名、专任教师80名、管理岗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符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池编制人才标准(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执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推荐使用谷歌、edge、360极速浏览器),报名网址为:http://rczp.uta.edu.cn/。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4月2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4月1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1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6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附件上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签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和成绩单。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岗位中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4.如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关系、近姻亲(近姻亲关系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报考我校岗位,请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情况一栏如实填写。

5.符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池人才标准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或劳动(聘用)合同。(周转池编制人才标准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符合周转池编制人才标准的相关材料。

注意:

1.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

2.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

3.属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本人关于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表需自行打印,现场签名(在报名平台报名通过后可打印)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教育学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笔试试卷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是指招聘1个岗位,需要有3个人竞争。)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以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测试及心理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需求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测试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应聘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应聘岗位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测试组由7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集中进行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不予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专业测试试讲书目、工作方案等详见学校官网后续通知。

七、成绩合成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测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在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跨年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以及接到学校报到通知后3日内未按时来校报到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

人事处咨询电话:0551-64389420(史老师、任老师)、0551-65873125(汪老师)

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551-64689004

本公告最终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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